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
浙江省社會保障發(fā)展研究中心副主任
浙江省民法學研究會會長
中國法律文書學研究會理事
浙江省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
浙江省社會主義學院客座教授
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學立法研究院兼職研究員
個人經(jīng)歷:
1963年6月,出生于浙江省永嘉縣。
1980-1984年,杭州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(yè)學習。
1984-1985年,杭州大學校長辦公室工作。
1985-1998年,杭州大學法律系任教。1993年破格晉升副教授,1997年破格晉升教授。1993-1998年擔任法律系副主任。
1998-2007年,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、碩士生導師。2001年至今擔任民商法專業(yè)碩士生導師組組長。
2007年至今,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。民商法專業(yè)博士生導師,博士生導師組組長。
教學與課程
親屬與繼承法;房地產(chǎn)法。
民商法理論與方法專題;房地產(chǎn)案例研習;社會保障法。
研究領域
民法學;社會保障法;法律社會學。
研究項目
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“社會保障的法社會學研究”(1994年)。
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“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研究”(2004年)。
研究成果
《法律社會學》(獨著)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版。
《中國社會發(fā)展的支撐體系》(第一作者),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。
《中國社會保障法研究》(獨著),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。
《社會保障法原理》(獨著),浙江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。
《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研究》(獨著),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。
《法律社會學教程》(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國家級規(guī)劃教材)(獨著),浙江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版。
《民法》(主編),浙江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版。
《親屬與繼承法》(編著),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。
《論完善擬制血親立法》,《杭州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1988年第3期。
《法律與社會現(xiàn)代化》,《杭州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1992年第2期。
《論死者生命痕跡的法律保護》,《法律科學》1992年第3期。
《法律規(guī)范的結構分析》,《杭州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1993年第1期。
《論法律制度的社會運行》,《杭州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1993年第3期。
《刑法因果關系理論的一個哲學基礎》,《法學研究》1994年第1期。
《論法律與社會發(fā)展》,《社會科學戰(zhàn)線》1995年第6期。
《法律的文化分析》,《杭州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1996年第1期。
《論法律內化》,《學習與探索》1996年第2期。
《論法律制度與社會沖突》,《浙江社會科學》1996年第4期。
《法律工作者角色論》,《杭州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1997年第4期。
《我國養(yǎng)老保險問題及其法律對策》,《浙江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1999年第1期。
《社會保障法學學科的若干問題》,《學習與探索》1999年第2期。
《法律社會學在中國的發(fā)展》,《浙江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2000年第3期。
《法治是一種社會生活方式》,《光明日報》2002年12月31日理論周刊第4版。
《居住權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》,《法律科學》2003年第3期。
《建立農村醫(yī)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——一個需求演化的視角》,《浙江社會科學》2004年第1期。
《失土農民社會保障的制度建構》,《中國軟科學》2004年第3期。 《論動產(chǎn)讓與擔保與動產(chǎn)抵押之雷同》,《法學論壇》2004年第4期。
《論附贈式有獎銷售的法律規(guī)制》,《浙江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2005年第4期。
《對公共借閱權制度的法律思考》,《圖書情報工作》2005年第9期。
《農民工醫(yī)療救助研究》,《浙江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2006年第6期。
《流動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權的應然與實然》,《浙江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2007年第6期。
《自然債與無名身份協(xié)議視角下的生育糾紛》,《浙江社會科學》2013年第6期。
《離婚時養(yǎng)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處理問題研究——以婚姻法解釋(三)第十三條為中心》,《浙江學刊》2014年第1期。
《建設工程價款優(yōu)先受償權放棄行為的效力分析》,《浙江社會科學》2016年第2期。
《論過失違反先合同說明義務情形的責任適用》,《浙江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2018年第3期。
《民事法律行為效力性能與生效樣態(tài)區(qū)分論》,《浙江社會科學》2018年第7期。
獎勵榮譽
1993年,獲“浙江省高校優(yōu)秀共產(chǎn)黨員”榮譽稱號。
1994年,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二等獎。
2000年,獲浙江省151人才工程(第二層次)資助。
2001年,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三等獎。
2001年,被評為浙江大學先進工作者。
2002年,獲第三屆“全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”提名獎。
2004年,獲浙江省第八屆精神文明建設“五個一工程”獎。
2004年,獲“浙江省優(yōu)秀中青年法學專家”榮譽稱號。
2006年,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(yōu)秀成果三等獎。
2014年,獲“浙江省省級優(yōu)秀教師暨省高校優(yōu)秀教師”榮譽稱號。
2015年,獲浙江大學優(yōu)質教學獎。
2020年,獲光華法學院“吾愛吾師獎”。